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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使用財稅資料管理要點 - 花蓮縣建築師公會

最新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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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新北市政府檢送訂定「新北市政府辦理老舊建築物環境機能整建維護補助要點」規定、廢止「新北市政府辦理都市更新整建維護補助要點」令、公告「審查耐震補強工程之建築、結構或土木等相關專業公學(協)會名單」及每年度受理申請經費上限資料1份,請轉知所屬人員,請查照。

發文單位 新北市政府
發文日期 114年9月18日
發文字號 新北府城更字第11446407813號
收文單位 中華民國全國建築師公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