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內政部使用財稅資料管理要點 - 花蓮縣建築師公會

最新消息

:::

有關內政部國土管理署函詢「有關建築物室內裝修管理辦法第25條及第33條規定之執行情形」,敬請貴會審慎研議,如有相關意見請於3月21日前提供本會,倘貴會已函復國土署亦請提供相關資料予本會,以利彙整,請查照。

發文單位 內政部
發文日期 114年2月4日
發文字號 國署建館字第1141016675號
收文單位 中華民國全國建築師公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