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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使用財稅資料管理要點 - 花蓮縣建築師公會

最新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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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桃園市政府檢送修正「桃園市建造執照預審收費標準」第二條發布令乙份,請查照。

發文單位 桃園市政府
發文日期 115年1月23日
發文字號 府都建照字第1150020411號
收文單位 中華民國全國建築師公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