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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內政部於112年5月3日以台內營字第1120805057號令修正發布「災害後危險建築物緊急評估危險標誌(黃色危險標誌)」及「災害後危險建築物緊急評估危險標誌(紅色危險標誌)」2種標誌。
- 發布日期:
- 資料來源:花蓮縣建築師公會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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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單位 | 內政部國土管理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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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112/05/03 |
發文字號 | 台內營字第11208050572號 |
收文單位 | 全國建築師公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