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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使用財稅資料管理要點 - 花蓮縣建築師公會

最新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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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於114年3月4日以台內國字第1140802146號令修正發布有關「『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建築容積獎勵辦法』第2條、第12條之1條文」一案,請查照並轉知貴會會員。

發文單位 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發文日期 114年3月19日
發文字號 北市都授建字第1140109514號
收文單位 中華民國全國建築師公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