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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使用財稅資料管理要點 - 花蓮縣建築師公會

最新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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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所屬會員提醒營業人自我檢視各項應稅憑證依規定貼用印花稅票,以免受罰。

發文單位 花蓮縣地方稅務局
發文日期 114年5月20日
發文字號 花稅財字第1140334042號
收文單位 花蓮縣建築師公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