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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函釋有關以協議合建方式辦理之都市更新案,若併同辦理都市計畫變更及容積移轉申請,其容積移轉申請時點一事,請查照轉知貴會會員知悉。
- 發布日期:
- 資料來源:花蓮縣建築師公會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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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文單位 | 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
|---|---|
| 發文日期 | 114年9月25日 |
| 發文字號 | 北市都綜字第1143071778號 |
| 收文單位 | 中華民國全國建築師公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