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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內政部國土管理署函轉環境部檢送「資源回收再利用法」修正草案公告影本,其名稱修正為「資源循環推動法」,及「廢棄物清理法」部分條文修正公告影本,並附修正草案總說明及修正草案條文對照表各1份,請查照。
- 發布日期:
- 資料來源:花蓮縣建築師公會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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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單位 | 內政部國土管理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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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114年6月18日 |
發文字號 | 國署建管字第1140065785號 |
收文單位 | 中華民國全國建築師公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