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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使用財稅資料管理要點 - 花蓮縣建築師公會

最新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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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函轉該府法務局有關修正「臺北市一定規模以下建築物免辦理變更使用執照管理辦法」第5條及其附表2之1、附表2之2條文案,業經行政院備查一案,請查照並轉知貴會會員。

發文單位 臺北
發文日期 114年2月12日
發文字號 北市都授建字第1143004092號
收文單位 中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