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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避免建物第一次測量跨越鄰地案件之發生,請轉知圖解區地籍以地政事務所鑑界成果
- 發布日期:
- 資料來源:花蓮縣建築師公會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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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單位 | 花蓮縣花蓮地政事務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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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113/04/08 |
發文字號 | 花地所測字第1130003697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