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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財團法人住宅地震保險基金檢送「住宅地震保險全損評定及鑑定基準」修正案之主管機關核定函示、相關修正總說明、修正條文對照表及修正條文乙份,敬請轉知辦理住宅地震保險之相關權責主管及辦理人員,請查照。
- 發布日期:
- 資料來源:花蓮縣建築師公會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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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單位 | 財團法人住宅地震保險基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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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114年7月17日 |
發文字號 | 住保發字第1140000156號 |
收文單位 | 中華民國全國建築師公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