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內政部使用財稅資料管理要點 - 花蓮縣建築師公會

最新消息

:::

轉知屏東縣政府為推動營建剩餘土石方全流向管制政策,內政部已訂頒「營建剩餘土石方產生源及處理地點證明文件及其格式」,自115年1月1日起生效,請協助周知並配合辦理,請查照。

發文單位 屏東縣政府
發文日期 114年10月13日
發文字號 屏府城使字第1145187776號
收文單位 中華民國全國建築師公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