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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使用財稅資料管理要點 - 花蓮縣建築師公會

最新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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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內政部函於114年3月4日以台內國字第1140802146號令修正發布「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建築容積獎勵辦法」第2條、第12條之1條文,請查照並轉知所屬。

發文單位 內政部
發文日期 114年3月4日
發文字號 台內國字第11408021464號
收文單位 中華民國全國建築師公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