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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貴事務所詢問農糧剩餘副產物集貨加工室(場)得否 免依建築技術規則建築構造編第64條第3項辦理地基調查1 案,復如說明,請查照。 - 花蓮縣建築師公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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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貴事務所詢問農糧剩餘副產物集貨加工室(場)得否 免依建築技術規則建築構造編第64條第3項辦理地基調查1 案,復如說明,請查照。

發文單位 內政部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12年12月8日
發文字號 內授國建管字第1120833045號
收文單位 花蓮縣政府